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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丽娟 | 八行本《周礼疏》不同印本的文字差异

燕园礼学 2019-07-01
 


张 丽 娟

摘要

本文比较了宋刻八行本《周礼疏》不同印本的文字差异,指出北大藏早期印本较多保留了原刻面貌,也有刻工偶误;国图及台北故宫藏后印本既有校订原刻之处,亦有误改及新的刊刻讹误。此外还探讨了民国间董康影印及影刻八行本《周礼疏》的底本问题,以及阮元《周礼注疏校勘记》所引惠校本异文来源问题等,以为读者利用八行本《周礼疏》之参考。


宋刻八行本《周礼疏》为今存最早的《周礼》注疏合刻本,其重要的版本校勘价值已为世所公认。惟今存宋刻八行本《周礼疏》有早印、后印,原版、补版之别,不同印本间有一定的版刻与文字差异,需加辨别。本文比较了宋刻八行本《周礼疏》不同印本的文字差异,兼及民国间董康影印及影刻八行本《周礼疏》的底本问题,以及阮元《周礼注疏校勘记》所引惠校本异文来源问题等,以为读者利用八行本《周礼疏》之参考。


一、宋刻八行本《周礼疏》校异

宋刻八行本《周礼疏》今存主要有三部传本。其中北大藏一部残本,印刷时间最早。此本存卷1-2,13-14,27-47,49-50,并卷前序。版叶可分为两类,一类为原版,刻工毛昌、毛期、梁济、梁文、孙中等皆南宋初年江浙地区良工,断版较多,字画浑厚,书版四角及下部字样稍有漫漶。一类为少量宋代补版,刻工王恭、王玩、丁之才等皆南宋中期刻字工人,补版字体更趋方正精整,笔画锐利清晰,版心上部多刻有本版总字数。另中国国家图书馆、台北故宫博物院各藏一部全本,印刷时间大体相当,皆经宋、元及明代多次递修(以下仅举国图本为例)。[2]与北大藏本相较,国图藏《周礼疏》增加了大量元代及明代修补叶。如卷一总22叶,国图本与北大本同版者仅第2、3、6、12共4叶,其他18叶皆为后代补版。卷三十三总28叶,国图本与北大本同版者共15叶,其他13叶皆后代补版。两本同版版叶中,国图本断版、漫漶更为严重,有的在版叶四角及上、下部加以局部剜补,如卷一第2叶国图本与北大本为同版,但下部两排字已经局部补刻,与北大本明显不同。



北大藏八行本《周礼疏》卷一首叶


北大本与国图本《周礼疏》既有如此众多的异版,同版版叶中又多见局部补刻,两本的文字差异自然不容忽视。一般来说,初印本或早期印本因较好保留原刻面貌,文字上讹误较少;修补后印本则在修补过程中容易形成版刻误字,不过也有的后印本对原刻本加以修订,文字反胜原本。从北大本与国图本比较情况看,北大本虽有一些刊刻偶误,但较多保留了原刻面貌,文字更胜;国图本有修正北大本讹误之处,有两通异文,同时也形成不少新的刊刻误字。今以卷一及卷三十三为例,校两本异同如下(以北大藏宋刻八行本《周礼疏》为底本,校国图藏本,并参考单疏本《周礼正义》、阮元本《附释音周礼注疏》):[3]


1.卷一(下同)第1叶上2行“冢,大。宰者,官也”,国图本补刻叶“大”后增“也”字。案:单疏本、阮元本同国图本,“大”后有“也”字。


2.第1叶上3行“释曰:郑玄象天者,周天有三百六十余度”,国图本补刻叶“玄”作“云”。案:单疏本、阮元本同国图本作“云”。


3.第1叶下2行“或云注,或言传不同者,立意有异,无义例也”,国图本补刻叶“言传”作“云传”。案:单疏本、阮元本同北大本,作“言传”。


4.第1叶下末行“案桓二年《左氏传》云”,国图本补刻“桓”作“栢”。案:此国图本明显误刻,单疏本、阮元本皆作“桓”。


5.第4叶上2行“理应先定宫庙等位未成,先正君臣面位乎”,国图本作“理应先定宫庙等位,岂有宫庙等位未成,先正君臣面位乎”,增入“岂有宫庙等位”六字。案:单疏本、阮元本同国图本,“等位”下有“岂有宫庙等位”六字。据上下文义,“岂有宫庙等位”六字当为北大本脱字,此盖涉上“宫庙等位”而误脱。国图本为增入六字,遂将“岂有宫庙等位未成先正”数字刻作小字双行,以不影响原本行字起讫。



国图本卷一第4叶上2行增入六字


6.第4叶上5-6行注“左祖右祖,面朝后市”,国图本补刻叶,下“祖”字作“社”。案:诸本下“祖”字皆作“社”,北大本当涉前“祖”字误刻,国图本补刻时订正。


7.第4叶下3行“案戴师职云”,国图本补刻叶“戴”作“载”。案:单疏本、阮元本同国图本。此引《周礼》载师职之文,北大本原刻叶为明显误字。


8.第5叶上末行“若言王国恐不兼诸侯”,国图本补刻叶“恐”作“悉”。案:单疏本、阮元本同北大本作“恐”。


9.第7叶上末行“徒给使役”,国图本补刻叶“役”作“投”。案:单疏本、阮元本皆同北大本作“使役”,国图本“使投”义不通,盖补刻时因字形相近致误。


10.第7叶下首行“释曰:案在下宰夫八职云”,国图本补刻叶无“在”字,此处为空格。案:单疏本、阮元本无“在”字,此盖北大本衍字,国图本删除。


11.第8叶下7行“一者,他官供物,己财蹔掌之而已”,国图本补刻叶“财”作“则”。案:单疏本、阮元本同国图本作“则”。北大本“财”或可作“纔”解,但结合上下文义,似“则”字义为优。


12.第9叶上2行“谓若宫正宫伯,同主宫中事”,国图本补刻叶“主”作“上”。案:单疏本、阮元本皆同北大本作“主”,国图本盖补刻偶误。


13.第9叶上7行“是《小雅》刺幽王诗”,国图本补刻叶“王”作“主”。案:单疏本、阮元本皆同北大本作“王”,此为国图本明显误刻。


14.第12叶下末行“故纳冰可用夏正月也”,国图本此叶为原刻同版,局部漫漶处有补刻,此句“冰”字正在末行首字补刻处,误为“豕”。


15.第13叶上7行“上大夫二十”,国图本补刻“夫”作“大”。案:此为国图本明显误刻,单疏本、阮元本皆作“夫”。


16.第16叶上6行“总断一岁之大计,故与同会同在此也”,国图本补刻“同会”作“司会”。案:单疏本同北大本作“同会”,阮元本同国图本作“司会”,阮氏《校勘记》云:“此本‘司’误‘同’,今据闽、监、毛本订正。”知《校勘记》底本与单疏本、北大本同,亦作“同会”。上文有“司会”职,注“主天下之大计”,此释“职岁”职“总断一岁之大计”,故与司会同在此,“司”字当为国图本有意改刻。


17.第16叶下末行“内宰治妇人之事,故名内宰”,“案其职云掌治王内之政令”,国图本补刻叶“名”作“主”,“王”作“名”。案:单疏本、阮元本与北大本同,国图本义难通。究其致误之由,盖因“名”、“王”二字小字双行并列为末行首字,国图本补刻时误将两字倒置,又误认“王”为“主”,遂导致两字误刻。


18.第17叶下首行注文“阍人司昏晨以所啓闭者”,国图本补刻叶无“所”字。案:诸本同国图本无“所”字,此盖国图本补刻时有意删略。


19.第17叶下4行“言中门则唯雉门耳”,国图本补刻“中”作“之”。案:单疏本、阮元本皆同北大本作“中”,国图本“之”字义不通,盖误刻。


20.第19叶下5行“彼不云女御而云御妻,犹进也法故引为一物也”,国图本“犹进也法”作“犹进后法”。案:单疏本同北大藏本,阮元本此句作“彼不云女御而云御妻,御进也,故彼引为一物也”。《校勘记》云:“惠校本作‘犹进后法也’。案此释御为进,释妻为后也,当据以订正。”“犹进后法”语似较通,但北大本、单疏本皆作“犹进也法”,当有所据,两存可也。


21.第20叶下5行“内司服,主宫中裁缝官之长”,国图本补刻“内”作“自”。案:单疏本、阮元本皆同北大本,国图本“自司服”义不通,盖补刻时偶误。


22.第21叶上首行“故名女御也”,国图本补刻“名”作“云”。案:单疏本、阮元本同北大本作“名”。


23.卷33(下同)第6叶上2行“司马火官故在此”,国图本补版叶“此”作“北”。案:“北”为国图本明显误刻,单疏本、阮元本皆作“此”。


24.第6叶上3行“西岳亡玉羊”,国图本补版“亡”作“云”。案:此亦国图本明显误字,单疏本、阮元本皆作“亡”。


25.第6叶上末行“故引燕俗以汤热为观”,国图本补版“汤”作“偒”。案:此为国图本误刻,单疏本、阮元本皆作“汤”。


26.第8叶下7行“倅副伐父者”,国图本此叶为同版原刻,“伐”字剜改为“代”字。案:单疏本、阮元本皆作“代”,此盖北大本误刻,国图本改订。


27.第11叶下末行“乃入缮人以共王”,国图本本叶为同版原刻,末行经局部改刻,“共”误为“失”。


28.第15叶上6行“释曰:在此者,以其掌养马也。圉人至一人”,国图本补刻叶无“圉人至一人”,相应位置为空格。案:此处经文“圉师,乘一人,徒二人。圉人,良马匹一人,驽马丽一人”,注文“养马曰圉。四马为乘。良,善也。丽,耦也。”单疏本此处疏文云:“圉师至二人 释曰:在此者,以其掌养马也 圉人至一人 注养马至耦也 释曰:在此者,按其职云掌养马刍牧之事,以役圉师。亦是为马,故亦连类在此也。”北大本“圉人至一人”五字乃沿单疏本而来,因与《周礼疏》整体体例不符,故国图本补刻时予以剜除。


29.第15叶下3行“官尊而人多,以具主天下人民贡赋之事,事烦故也”,国图本补刻叶“具”作“其”。案:单疏本、阮元本皆作“其”,此盖北大本误刻,国图本补版改订。


30.第16叶上3行注文“合氏主合同四方之事”,国图本亦原刻版叶,挖改“合氏”为“合方氏”。案:此句为“合方氏”职注文,北大本明显脱字,国图本补刻后印时挖改增入“方”字。


31.第16叶上7行“故逮类在此也”,国图本为原刻版叶,挖改“逮”为“连”字。案:单疏本、阮元本皆作“连”,北大本“逮”盖误字。


32.第18叶下4行“知九仪中唯有诸侯诸曰”,国图本为原刻版叶,挖改“曰”为“臣”。案:单疏本、阮元本皆作“臣”,北大本“曰”字误。


33.第19叶下4行经文“比小事大以和邦国”,国图本补刻叶“大”作“火”,为明显误刻字。


34.第20叶首行注文“诸侯有违王命,则出兵以征代之”,国图本补刻叶“代”作“伐”。案:诸本皆作“伐”,北大本“代”字明显误刻,国图本补刻改订。


35.第20叶下6行“上二人各有其一”,国图本补刻叶“人”作“文”。案:单疏本、阮元本皆同国图本作“文”。上文云“暴内即上云贼贤害民是也,陵外即上云冯弱犯寡是也”,“上二文”指此,“人”字盖北大本误刻,国图本补刻时加以改正。


36.第21叶下首行“以其罪使直侵之而已也”,国图本补刻叶“使”作“轻“。案:单疏本、阮元本皆同国图本作“轻”。此释注文“用兵浅者”,罪轻故用兵浅,“轻”字是。


37.第21叶下2行注文“春秋传二十八年冬”,国图本补刻叶“传”作“僖”。案:此盖国图本修订改字。


38.第22叶首行“若蹙父弒二君”,国图本补刻叶“蹙”作“庆”。案:单疏本、阮元本皆作“庆”,庆父春秋鲁国人,“蹙”字当为北大本误刻。


39.第25叶上6行经文“中春教振放”,国图本“放”作“旅”。案:诸本皆作“旅”,注文云“凡师出曰治兵,入曰振旅”,“放”字误。北大本此叶为宋代修补叶,刻工为王诚,此字或为宋代修补时误刻。


40.第26叶下首行注文“铙读如讙尧之哓”,国图本“尧”作“哓”。案:诸本皆作“哓”,“尧”字盖北大本误刻。


41.第26叶下5行“在军兼用地,先郑云辨最铎镯铙之用”,国图本“地”作“也”,“最”作“鼓”。案:单疏本、阮元本同国图本作“也”、“鼓”,国图本是。


42.第26叶下末行“云提谓马上执者”,国图本“执”作“鼓”。案:单疏本、阮元本同国图本作“鼓”。此释注文“提读如摄提之提,谓马上鼓”,“鼓”字是。


43.第27叶末行至28叶首行注文“春田主祭社者,士万施生也”,国图本“士万”作“土方”。案:诸本皆作“土方”,北大本盖误刻。


二、异文成因

以上《周礼疏》北大本、国图本校异中,有北大本明显误刻者,如“载”误为“戴”、“旅”误为“放”、“其”误为“具”、“伐”误为“代”、“代”误为“伐”等,此盖初刻刻工偶误,国图本皆加修正。第10、18条北大本衍字,国图本皆删除。第5条北大本脱六字,第30条北大本脱一字,国图本皆予增补。类似的例子还有如卷三十一第8叶,此叶国图本与北大本同版,版心上刻本版总字数,刻工“方至”,当为宋代中期补版叶。北大本下半叶第5行大字经文“若以书使于四方则书其令”下缺注文,国图本在相应位置进行剜改,增入小字注文“注:书王令以授使者”数字。卷三十九第14叶,北大本为原刻叶,国图本为补刻叶。本叶上半叶5-6行“怀方氏”云云下,北大本缺疏文。国图本则于经文下挤入“释曰:既职名怀方,怀来也,故来远方之民,及致方贡之等”小字疏文。由此可见,北大本作为较早印本,有手民误刻之处,文字并非尽善,国图本后印修订的情况不少。



卷三十一第8叶下第5行,上为北大本,下为国图本


不过,虽然北大本有一些文字讹误和脱漏,但其文本渊源有自,更多保留了经书早期文本的面貌。国图本改订初刻讹误或脱漏,但也有改订不当之处,反失旧貌。如北大本卷2第18叶注文“《孟子》曰:乡田同井,出入相友,守望相助,疾病相扶,则百姓亲睦。”国图本此叶为补刻叶,“扶”下增一“持”字。阮刻底本同国图本有“持”字,《校勘记》指出:“‘疾病相扶持’,嘉靖本作‘疾病相扶’,无‘持’字。案疏中引注,正作‘疾病相扶’,今诸本有‘持’字者,浅人据今本《孟子》所增,当删正。”[4]检国图藏宋婺州市门巷唐宅本《周礼》及金刻本《周礼》,皆无“持”字,与嘉靖本及北大藏八行本《周礼疏》同。而《四部丛刊》影印明翻岳氏本、国图藏宋刻《纂图互注周礼》有“持”字,与阮刻底本及国图藏八行本《周礼疏》同。按嘉靖本《周礼》乃翻宋本,公认其渊源甚古,宋婺州本及金刻本《周礼》亦皆不附释音,当皆出自监本一脉,与八行本《周礼疏》经注文本有相同渊源。而阮刻底本(十行本)与纂图互注本皆坊刻一系,为后起文本。八行本《周礼疏》初刻无“持”字,当为早期官本经书原貌,补版后印时据坊刻后起之本增一“持”字,变乱了原本面貌。


除有意改字外,国图本在多次补版过程中,因修补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同,有的补版叶常常形成新的讹误。因字形相近致误者最为常见,如上述第9条“役”误为“投”,12条“主”误为“上”,13条“王”误为“主”等。特别是版面上下、四角局部修补之处,或出自刻工率意为之,最易误刻。如第27条局部补刻“共”误为“失”,在当叶末行。第17条局部补刻“名”误作“主”,“王”误作“名”,在当叶左上角。盖此类局部修版较之整版补刻更为随意,付印时发现某叶边角有缺损随即修补,未必经专门人员核对文字,遂导致此类误刻。最明显的补版讹误,见于卷二第8叶,此叶国图本与北大本同为原刻,北大本右上角第一排从右至左分别为“道”、“身”、“放”、“八”、“言”、“是”、“事”、“唯”八字,前后文字顺畅。国图本此八字残损补刻,从右至左分别为“幽”、“有”、“明”、“意”、“理”、“彖”、“象”、“象”八字,与原刻完全不同,前后文意根本不通。



卷二第8叶右上角,上为北大本,下为国图本


上列诸条异文,故宫本皆与国图本同。[5]昌彼得先生曾指出故宫本《周礼疏》卷五十第十三叶注疏合刻体例与全书体例不一致的问题,文云:“此经编辑之体例,释经之疏,径接经文,故转列注文之前,而下以一大‘注’字别之,再释注文。倘无释经之疏,其注径接经文者,则冠以小‘注’字别之(按:卷五十第十三叶经‘今夫茭解中有变焉故校’句下,独以注接经,释经之疏列注文下,以圆圈隔开,不标经文起止。再引注某某至某某,最后列释经之疏,与全书编辑体例异,而与八行本他经略近。察此叶为宋末或元初补刊之版,版心上方除记大小字数外,并刻有“写本”二字,殆补版时未能觅获原书,乃依当时通行之本仿写补入,故体例与全书独异也。)”[6]检国图本此叶与故宫本同版,版心亦有“写本”二字。而北大本此叶,则为宋刻原版,其体例与全书体例一致,而与国图本、故宫本不同。北大本保存了宋刻原版,反映了原本面貌,是其可贵处。


三、董氏诵芬室影印及影刻八行本《周礼疏》

民国间董氏诵芬室曾影刻、影印八行本《周礼疏》,令学界一窥宋刻八行本《周礼疏》面目,成为《周礼疏》佳本,影响广泛,至今不衰。影刻本卷末有1940年十二月董康跋,云:“唐所刊五经独《周礼》最为罕觏,此书以中秘所藏得免劫燹,阅千余年复出于世,若有鬼神为之呵护,亦可异矣。惟原书间有配页,知是刻明季即鲜觏完本。德化木斋先生曾得《周礼》残本,审其笔画,知与兹刻同出一源。取校缺页,往往而在。鼎革后内府所藏悉归故宫博物院,爰商得主者,假得原书,付诸影刻,并以李氏旧藏参互校补,俾黄唐精椠顿复旧观。”“德化木斋先生”《周礼》残本,即今北大本《周礼疏》,为李盛铎旧藏。“内府所藏”本,即今台北故宫博物院藏本。据董跋所云,影印、影刻《周礼疏》似主要以故宫藏八行本为据,以今北大本校补而成。


按董氏影印本《周礼疏》有牌记“岁次庚辰(1940)孟春董氏诵芬室用宋椠影印”,并未对底本各卷情况加以明确说明。我们将影印本与北大本、故宫本相比对,可知影印本底本实以北大本为主,以故宫本为辅。具体来说,其卷1-2,13-14,28-47,49-50共26卷据北大藏早期印本影印(北大本卷27残破严重,故未用),卷3-12,15-27共23卷及卷前序据故宫藏后印本影印。卷48比较特殊,其底本并非北大藏本(北大藏本无此卷),亦非故宫本,其来源有待探究。影印北大本各卷,遇北大本有缺叶或版叶残破严重者,则用故宫本补。如北大本卷1第2叶残破,用故宫本补。北大本卷32第5叶缺,亦用故宫本补。不过,也偶见少数版叶,北大本完好无缺,而影印本仍用故宫本版叶,如卷37第2叶(北大本刻工“余永”),第11叶(北大本刻工“包”),卷38第1叶(北大本刻工“王全”)。总体上看,董氏影印本可说是八行本《周礼疏》两个不同时期印本的混合,混杂了两个不同印本的异文特征,这是利用董氏影印本《周礼疏》时需要特别留意的。加藤虎之亮先生《周礼经注疏音义校勘记》所用八行本《周礼疏》(“浙东转运司本”,简称“浙本”)即据董康影印本,校勘记中列“浙本”异文,有的与国图、故宫本不同,原因正在此。


董氏影刻本跋云:“此书开雕于丙子(1936)春,杀青于庚辰(1940)嘉平,阅时五年,縻资万有奇。”董氏影刻八行本《周礼疏》开雕于1936年,1940年刻成,与影印本同年印行。影刻本刊刻精美,版式、字体包括版心下刻工,皆依底本照刻,甚至底本藏书印亦原样翻刻,今日古籍拍场仍颇受追捧。因影刻本一丝不苟照刻底本刻工及原藏书印,故通过影刻本与北大本、故宫本之比较,可判断影刻本各卷、叶底本究为何本。从影刻本实际情况看,影刻本与影印本情形相同,其刊刻底本仍以北大本占主要地位,北大本缺卷、缺叶或残破严重的卷、叶,方据故宫本影刻。影刻本在文字上作了少量校正工作。如卷一、卷三十三皆据北大本影刻,上列43条北大本与国图本、故宫本异文中,影刻本绝大多数同于北大本,但其中有五条异文与北大本不同,而与国图本、故宫本相同:第6条“左祖右社”、第30条“合方氏”、第31条“连类在此”、第34条“征伐之”、第40条“讙哓之哓”。此五条皆北大本明显误刻,影刻本改正,说明影刻本进行了一定的校订工作。但是也有不少北大本讹误之处,如第5条脱“岂有宫庙等位”六字,第7条“载师”误“戴师”,第39条“振旅”误“振放”,以及上文提到的卷三十一第8叶“若以书使于四方则书其令”下缺注文,卷三十九第14叶“怀方氏”下缺“释曰:既职名怀方,怀来也,故来远方之民,及致方贡之等”小字疏文等等,影刻本并未据故宫本改订,说明其校订工作做得并不彻底。



董氏诵芬室影刻《周礼疏》卷一首叶


四、关于《周礼注疏校勘记》“惠校本”异文来源

阮元《周礼注疏校勘记》引据各本书目有“惠校本周礼注疏四十二卷”,小字注云:“卢文弨曰:东吴惠士奇暨子栋以宋注疏本校疏,以余氏万卷堂本校经注、音义,书于毛氏本。何焯云:康熙丙戌,见内府宋板元修注疏本,粗校一过。惠栋云:卢见曾尝得宋椠余仁仲周礼经注,校阅一过。……”[7]又卷一首条“周礼正义序”下云:“卢文弨曰:东吴惠半农名士奇,暨子定宇名栋,以宋本校正疏,以余氏万卷堂本校经注音义。今均称‘惠校本’云。”“惠校本”为《周礼注疏校勘记》最重要校本之一,尤其《周礼注疏》疏文中的讹误多据之修正。昌彼得先生曾提出《校勘记》“惠校本”异文出自何焯校内府藏宋注疏本,很可能即是故宫所藏八行本《周礼疏》。[8]笔者以“惠校本”异文与八行本相校,两者文字绝大部分相合。[9]特别是当北大藏八行本与国图、故宫藏八行本文字相异之处,“惠校本”又皆与国图、故宫本相合,而与北大本不同。如上文所列第3条,北大藏八行本作“或云注,或言传不同者,立意有异,无义例也”,国图本、故宫本为补刻叶,“言传”作“云传”。此处阮元本同北大本作“言传”,《校勘记》出校云:“惠校本‘言’作‘云’。”。惠校本与国图本、故宫本同,与北大本异。第8条,北大本作“若言王国恐不兼诸侯”,国图本、故宫本为补刻叶,“恐”作“悉”。此处阮元本同北大本作“恐”,《校勘记》出校云:“惠校本‘恐’作‘悉’,此误。”惠校本与国图本、故宫本同,与北大本异。又如上文所述,北大藏八行本卷二第8叶,右上角第一排从右至左分别为“道”、“身”、“放”、“八”、“言”、“是”、“事”、“唯”八字,文意顺畅。国图本、故宫本本叶为局部补刻,此八字误刻为“幽”、“有”、“明”、“意”、“理”、“彖”、“象”、“象”,导致前后文意完全不通。阮元本此八字同北大本,《校勘记》于“身”字出校,云:“惠校本‘身’作‘有’。”惠校本“身”作“有”,亦出自国图本、故宫本。此类八行本不同印本有异之处,“惠校本”皆与国图本、故宫本同,而与北大本不同,说明“惠校本”所据八行本乃修补后印本。


了解八行本《周礼疏》不同印本的文字差异及“惠校本”异文的来源,有助于我们对《校勘记》异文是非的判断。如“若言王国恐不兼诸侯”一条,《校勘记》认为底本“恐”字误,以惠校本“悉”字为是。实际上,北大藏八行本《周礼疏》,以及日藏单疏本《周礼正义》,此处皆与阮氏底本同作“恐”。核上下文:“《周礼》以邦、国连言者,据诸侯也。单言邦、国者,多据王国也。然不言均王国,而言均邦国者,王之冢宰若言王国,恐不兼诸侯,今言邦国,则举外可以包内也。”“恐”字义通,当非误字。又如八行本卷二第8叶右上角,后印本局部补刻形成“幽”、“有”、“明”、“意”、“理”、“彖”、“象”、“象”八字误刻,“有”字与其他七字同样是误字。《校勘记》独于“身”字出校云“惠校本‘身’作‘有’”,未作判断,若明后印本补刻实情,则此条异文是非可立判。又上述“疾病相扶持”一例,《校勘记》仅举嘉靖本为据,证“持”字为浅人所增,未云惠校本为何。盖惠校八行本为后印改订之本,已增入“持”字,与俗本无异,惠氏自无所校。今北大藏早期印本《周礼疏》无“持”字,可为《校勘记》的按断提供有力的版本支持。


参考文献

1. 阮元等.周礼注疏校勘记. 《续修四库全书》影印本《十三经注疏校勘记》第181册,上海古籍出版社

2. 昌彼得.跋宋浙东茶盐司本《周礼注疏》.《增订蟫庵群书题识》,台北商务印书馆,1997

3. 张丽娟.宋代经书注疏刊刻研究.北京大学出版社,2013

4. 张丽娟. 《周礼注疏校勘记》“惠校本”及其他. 《文献》2016(4)

注 释

[1] 本文为201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“《十三经注疏》版本研究”(项目批准号:14BTQ020)、201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 “北平图书馆旧藏宋元版研究——近代版本学发展史研究之一”(项目批准号:12JJD770014)成果之一。

[2] 关于三部传本的具体情况,参见笔者《宋代经书注疏刊刻研究》,北京大学出版社,2013年,第303页。

[3] 国图本用《中华再造善本》影印本;单疏本用日本京都大学藏旧抄本,见京都大学图书馆网页“贵重资料画像”;阮元本用中华书局1980年影印本。

[4] 《周礼注疏校勘记》卷一,《续修四库全书》影印本《十三经注疏校勘记》,第181册,第107页。

[5] 故宫藏八行本《周礼疏》,用1976年台北故宫博物院影印本。

[6] 昌彼得撰《跋宋浙东茶盐司本〈周礼注疏〉》,《增订蟫庵群书题识》,台北商务印书馆,1997年,第10页。

[7] 《十三经注疏校勘记》,《续修四库全书》第181册,第98页。

[8] 《跋宋浙东茶盐司本〈周礼注疏〉》,《增订蟫庵群书题识》,第11页。

[9] 参见笔者《<周礼注疏校勘记>“惠校本”及其他》一文,刊于《文献》2016年第4期。

编辑:王诗瑜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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